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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云南中医学院第五届工代会暨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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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二级工会、各位代表:

   我校即将召开云南中医学院第五届工代会暨第四届教代会第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教代会)为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收集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言献策,根据教代会相关工作要求,在全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应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向大会提交的,经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和建议。教代会提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两代会提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符合我校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二、提案征集对象

   我校第五届工代会暨第四届教代会全体正式代表。

   三、提案征集范围

   (一)凡属于我校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事,均可以列为提案

1.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

2.关于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建议;

3.关于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4.关于教代会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建议;

5.关于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

6.其他方面的建议。

(二)不属于我校职权范围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3.纯属部门、基层有权自行处理的问题。

四、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即一个提案只能对应一个事项内容,不能涉及多个事项内容。

    2.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标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人及附议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五、工作要求

1.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代会代表和教职工参与提案。

2.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做到客观、实事求是,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

3.提案必须有3名以上(含3名)我校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征集工作由二级工会负责,其中机关第一工会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机关第二工会(含科研试验中心)由财务处牵头,机关第三工会由研究生处牵头,中药学院工会(含云南民族医药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学院、体育部工会由民族医药学院牵头,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工会由图书馆牵头,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工会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 

5. 征集的提案以二级工会为单位于2018125日(星期)下午3:30前送两代会筹委会组织组,过期视为无提案提交。为便于提案处理和整理归档,提案人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提案表(提案表在校园办公网下载,电子提案表可直接送组织组或发至邮箱610319429)。地点:崇德楼427 办公室@qq.com联系人:郭瑜电话:65918152 、13678796265

 

 附件:云南中医学院第五届工代会暨第四届第四次全体会议教代会提案表.doc

 

        云南中医学院第五届工代会暨第四届教代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筹备组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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